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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被起诉都赢了!“六个核桃”只是商标,并不补脑“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语就和“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一样深深根植在消费者的脑海中。有的人不信,也不喝;有的人不信,当饮料喝;有的人信了,喝完把“六个核桃”告上法院:这玩意儿不补脑啊! 六个核桃不补脑 有一位深受广告语“洗脑”的张先生,对广告语内容深信不疑,但喝了两箱后开始纳闷:“六个核桃”真能补脑吗?据了解,“六个核桃”的配料主要是水、白砂糖、核桃仁。 张先生非常较真,还特地查阅医药典籍,但结论让人生气。张先生发现,核桃仁的功能主要是补肾、润肺、润肠等,并没有“补脑”、“益脑”、“健脑”等表述。 于是,张先生一怒之下将他购买“六个核桃”超市方和生产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养元智汇公司)告上法庭。 张先生认为: 生产商涉嫌虚假宣传,要求超市方和生产商退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超市方认为: 超市是原包装进货并销售的,没有对“六个核桃”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加工修饰,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养元智汇公司辩称: 1.“六个核桃”是一种普通饮料,虽然具有一定的营养功能,但不是保健饮品; 2.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并未明示或暗示“六个核桃”具有保健功能; 3. “六个核桃”产品已广受消费者知晓和认可,该广告语不会对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造成实质性影响; 4. “广告语经有关部门审核,不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法院认为: “六个核桃”、“智汇养生”、“益智状元”,均系养元智汇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并非广告用语。涉案产品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不会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该产品能“补脑”的错误认知。“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最终,张先生因“证据不足”败诉。 根据商标网查询,养元智汇公司申请注册了443件商标,其中不仅有“六个核桃”,还有“九个核桃”;不仅将“智汇养生”、“益智状元”注册成商标,也把广告语“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注册成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得整整齐齐。 前7次被起诉!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六个核桃”第一次因为宣传被起诉了。在张先生之前,已有7人因为虚假宣传将“六个核桃”生产商或销售商告上法庭: 2015年,重庆市一名消费者在受到电视广告语及产品包装标签影响后购买了6罐”六个核桃”,随后发现该产品没有保健食品标志或药准字号,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7年,河南省一名消费者也宣称受《最强大脑》中广告的影响购买了一箱“六个核桃”核桃乳,随后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 2018年,职业打假人王海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其产品代言人陈鲁豫代言虚假广告。 但结局是一样的,法院最终均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这7人的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曾经有一人的在一审时“赢得”诉讼。地方法院认为“六个核桃”外包装标注“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宣传字样,暗示该产品涉及补脑的保健治疗功效,足以引起一般理性消费者的误认,故该广告语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但在二审中出现反转,最终没人能打赢“六个核桃”。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六个核桃”有虚假宣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