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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3日对外发布,并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条例的颁布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条例》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针对性的具体规定。 宁吉喆:近年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到49项,减幅超过73%,还降低了不动产登记费等数十项收费项目的标准。 济南市大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说,所谓“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指通过信息共享、联网验证核查、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所需证明的电子化开具,实现“减证明”向“无证明”转变。 2018年-2019年,济南市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完成证明事项梳理工作,累计取消证明事项129项。 截至目前,已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13个证明事项的网上申报、在线审核、下载打印、二维码验真等功能开发,系统将于近期上线试运行。 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 条例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与已有法律法规衔接的工作量大、难度高。 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